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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3-12-10 | 阅读:6273 |
1、编拟本专业科实施性教学计划,组织选定或编拟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,审批所属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,负责检查执行情况。
2、组织和指导本部门各教研组完成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,组织本部门各专业实验、实训、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。
3、检查本部门各专业各课程的教学质量(教案、教学进度及作业批改情况),组织教学质量分析、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,解决教学上存在的问题。
4、领导本部门各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,组织部门内教师互相听课和公开课,开展教学专题研究。
5、制订本部门教师的培训与进修计划,提出教师绩效考核材料和评聘意见。
6、组织选用或编拟实践教学的指导书、实训大纲、实习计划、考核方法、评分标准,与实训管理部门共同商讨,定稿后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,严格执行。
7、负责本部门所属的专业建设、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及专业评估工作。承担新专业开发的调研论证工作,参与实验室、校内实训基地建设。提出本部门各课程教材选用方案或组织编写教材、讲义。
8、配合职业指导工作机构,对学生进行职业意识、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,引导学生树立创业意识,学习创业知识,培养创业精神,协助做好推荐就业工作。
9、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、业务学习,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;检查、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;制定本部门学期、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。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